生产实习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员工对所学专业建立感性认识,巩固所学理论知识,理论联系实际,培养专业技能和实际工作能力的重要环节。根据学院实际教学情况,学院定于本学期第16周--第18周(2023.06.12--2023.07.02)针对2020级本科生开展生产实习活动。原则上不允许员工申请个人分散实习,如因病无法参加实习计划,须提前到教学科报备(提供病历证明)。
为保证学院实习员工在实践教学活动中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保证实践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现就生产实习教学活动纪律要求规定如下:
(一)实习过程中,实习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实习纪律:
⒈实习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实习单位和实习队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遵守社会公德和交通秩序;
⒉实习员工在实习期间不经领队教师批准,不能离开实习现场,不得外出旅游。实习结束后,要统一返校。确需延期返校者,要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⒊实习员工在实习期间,不得旷课、旷工、迟到,不准寻衅闹事、打架斗殴,不得离开实习队在外夜宿;
⒋实习员工在实习期间,要注意同其它单位的实习人员搞好团结,礼貌待人,谦虚谨慎,维护学校声誉。
(二)实习员工在实习期间若发生的违法乱纪行为,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