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希尔williamhill外国博士公司产品工作的规定(试行)
国工教〔2023〕8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博士公司产品过程管理,保证公司产品质量,结合中外两校博士公司产品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威廉希尔williamhill与詹姆斯库克大学联合培养的外国博士研究生,研究生在整个培养环节须满足两校关于博士研究生过程培养的各项要求。
第二章 培养目标
第三条 联合培养外国博士研究生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不仅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更要在思想上成为坚定的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章 学习年限
第四条 联合培养国外博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含休学),超出最长学习年限者,两校视为自动退学。
第四章 指导与培养环节
第五条 博士公司产品采用双导师制,外方导师为博士研究生的主导师。博士研究生录取入校后,学院将为其配置中方博士生导师,负责指导研究生在威廉希尔williamhill的学习和科研工作。詹姆斯库克大学在6周内为其配置外方博士生导师,负责指导研究生在詹姆斯库克大学的学习和科研工作。
第六条 博士研究生的开题由中外双导师共同商定,自行组织。博士研究生开题后,须撰写开题报告,交中外两校备案。
第七条 博士研究生应按外方学校规定的时间完成外方要求的中期考核工作,提交相关文档,并撰写中方中期考核报告,交学院备案。
第八条 博士研究生应按外方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外方要求的预答辩、论文撰写工作,提交相关文档,并交学院备案。
第五章 申请学位的基本条件
第九条 研究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违反学术道德有关规定,未受到两校纪律处分,达到学校规定的申请学位的学分和研究成果要求,可申请学位答辩。
第十条 课程与学分要求。按照詹姆斯库克大学博士公司产品方案的要求,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学分满足要求。
第十一条 研究成果基本要求
(一)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达到詹姆斯库克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的基本要求。
(二)在学期间至少联合发表一篇与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员工为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员工为第二作者,此指导教师可为詹姆斯库克大学的指导教师,也可为威廉希尔williamhill的主导师或合作导师),并被SCI收录。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威廉希尔williamhill负责解释。